
“鉴定表明,自身因素是导致95岁老翁死亡的主要原因,车祸损伤仅是次要因素。”梁先生质疑说,“对方家人还获赔一笔钱,我父亲为啥还被判一年两个月?”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了解到配资114平台查询,目前该案已出现转机,广东省高院认为量刑明显不当将再审。
车祸——
男子倒车撞倒95岁老翁
闯祸司机梁某清今年60岁,家住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某小区,给一林姓女车主开轻型厢式货车。其儿子梁先生说,事发2023年2月21日下午4:30左右,当时他父亲为维修轻型厢式货车的打氧机,前往附近的一个钢箱厂,但该厂无法维修,父亲便驾车离开,后来倒车时撞倒了一名行人。梁先生说,父亲听到异响后便下车查看,发现一名老人倒在地上,于是马上拨打120和110,随即救护车将老人送到阳江市人民医院救治,交警也赶来展开调查。
经诊断,老翁右足多发跖骨骨折、左侧颧弓骨折、左侧第5-7肋骨骨折、双肺肺挫伤、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等。
没料到的是,同年5月22日晚11时左右,老翁突然出现心跳、呼吸停止,医护人员立即予心脏按压、静推肾上腺素、阿托品等抢救治疗,并与家属电话沟通,“家属不同意气管插管等有创操作”,持续抢救后,老人一直未恢复自主心跳、呼吸,双侧瞳孔直径散大到边,对光反射均消失,大动脉搏动消失,“患者家属放弃继续抢救,宣告死亡,死亡原因系呼吸心跳骤停。”
据了解,老人姓黄,阳江市高新区人,时年95岁。
责任——
交警认定司机担车祸全责
2023年3月23日,阳江市交警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称配资114平台查询,当时梁某清驾驶车牌号为粤Q0GXXX的轻型货车倒车时,因没有察明车后情况碰撞黄姓老人,造成其受伤的交通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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